学校
- 学校
- 专业
- 资讯
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校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考虑各种因素,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024年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及学校本科招生网。
语种要求: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语言教学,请考生慎重选择。
外语口试要求及高考单科成绩要求:无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及内蒙古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生源省份相关规定。
(三)学校全部专业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四)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按照相应省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六)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填报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美术与设计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须同时满足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章程中所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
学校采用“分数清”录取方式,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当考生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非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改革省份按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
填报学校音乐类专业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音乐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须同时满足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章程中所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
学校采用“分数清”录取方式,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当考生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改革省份按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钢琴方向只招收统考钢琴的考生;器乐方向只招收统考手风琴、萨克斯管、笛子(竹笛)、小提琴、二胡、扬琴、琵琶、笙、阮的考生。
(2)山西省、安徽省、河北省: 只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唱法不限。
3.普通类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
学校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即对在学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学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当考生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如出现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高考改革省份
学校采用“分数清”录取方式,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考生须满足教育部及对应省份高考招生、录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同时满足相应省份已发布的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如提供同分排位,同分排位靠前考生优先;如不提供同分排位或同分排位相同,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校采用“分数清”录取方式,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如出现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排序成绩中: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专业志愿调剂
除校企合作专业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5.学校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三、投档比例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及生源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四、其他
学费标准: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如遇收费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472-5951605 ;5953346 ;5953347
传 真:0472-5953348
监督电话:0472-5953696
邮政编码:014010
网 址:https://www.imust.edu.cn(学校主页)
https://zhaosheng.imust.edu.cn(本科招生网)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快速报名登记